Tuesday, October 13, 2009

马大秋后算帐戳破大专松绑假象

我错过了908这场盛大的辩论表演赛,心里中有少少的遗憾,毕竟这是难得看到辩论员辩论时事课题的赛会,当晚的题目为“当今局势,国阵/民联比较烦?”据报道说,当晚的辩论赛座无虚席,超过1千学生赴会,场面好不热闹。

辩论赛重燃学生政治关怀

高出席率也打破了我们对“学生不关心政治”普遍印象,或许参与的学生是因为辩论明星效应也好,政治明星魅力也罢,至少学生对于辩论表演赛抱有一定的热诚,在听辩论的过程中,可以欣赏说话的表演艺术,也可以针对所辩的课题进行思考。

所以,我非常赞赏及肯定举办此辩论赛的筹委们,巧妙地捉住大众学生的口味,把政治与辩论结合,带领学生探讨关心大马时下的政治格局。但是这些学生的努力,不但没有得到校方的肯定,反而被传召出席听证会向校方解释。

忆起2001年理华辩论风波

NONE这让我想起了2001年的理华辩论风波,当年四位辩论员在临出赛前不获校方批准,而坚持以个人名义赴新加坡参与辩论赛。回国后,被校方传召出席听证会。理华主席及总秘书也因在报章发文告声援被打压的辩论员,而遭到同样的待遇。

仗着大专法令的护航,我们看到校方可以任意对校园民主,以及学生自由进行践踏。不管是2001年的理华辩论风波,还是8年后,也就是现在所发生的“908马大辩论海啸风波”凸现了我们政府在校园民主改革中的失败,也粉碎了高教部要改革大专法令的假象。

说修改大专法却选择开放


日前高教部口口声声说有意修改大专法令,然而今天我们清楚地看到,选择性的开放恰恰凸现了“家长式的教育”,距离我们所要追求的学术自由,校园民主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倘若908的辩论赛会不是邀请政治人物,是不是就没事?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校园素质却是固步自封,与民主及学术自由背道而驰。不开放让大专生参与政党的论述其实非常肤浅及空洞,诸如“担心被反对党利用”、“教育被政治化,学生无心向学”等等的反智说法,让人不禁啼笑皆非。

“我不认识你但我支持你”


NONE因此,虽然我不是学生,虽然我也不是辩论员,但是我毫不犹豫地支持马大学生在Facebook发起的签名运动,声援“908马大辩论海啸”遭学生事务处传召出席听证会的这6名学生。我不认识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我相信每个热爱民主,尊重学生自由的人都和我一样,我们心中那把尺告诉我们,有些价值的东西不应该被视若无睹,我找不到不支持的理由。

理华的经验可以是一个对马大华文学会的参考及借镜(详细经验记载在理华出版的《燃犀记》)。我记得,当年支持理华辩论风波的大专朋友们,纷纷参与了“黑衣行动”,用学生的力量来表达对当权者的不满。虽然四位辩论员,理华主席、总秘书都被校方罚款,理华也在同年9月遭受“非正式冻结”,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在那发生风波的岁月里,已经在参与的学生群里种下了想要改变的火苗,也因为这种被束缚及被压抑的参与以及感受,无形中加强了他们对追求自由与民主的信念。民主自由从来就不可能唾手可得,必须经过一次又一次地冲撞体制,才能看到改变的可能。

辩论员必须坚持追求真理

NONE学生们,把校园从不自由中解放出来,因为校园永远是制造梦想的温床,也是最好的练兵场,尽情追求你认为对的东西。

辩论员们,把在辩论场上所学到的批判与追求真理的精神,应用到声援6位受对付的辩论员上,因为你将得到的不仅是辩论赛胜利的光环,而是面对自己最深处的信仰。

不是学生,也不是辩论员的你,也不要吝啬你的参与,因为你的签名或出席,将让校园民主化更上一层楼。仅以此文,希望大家响应10月12日,早上11点,在马大校园声援六位学生的“黑衣行动”,或者上网http://www.petitiononline.com/908de/petition.html签署要求校方撤销对学生的指控。

注:作者为前理华主席,现任乌雪县议员。

908辩论海啸风波:马大听证会无限期展延

(吉隆坡)马大学生事务局原定今日(週一,10月12日)传召6名华文学会会员,以针对“908辩论海啸”邀请非会员担任评判一事进行听证会,不过,校方却突然间在没有原由下,无限期展延这项听证会,直到另行通知。

週一早上10时30分,逾百名马大华文学会和马大回教学生会会员与支持者,集聚在学生活动中心舞台前,声援被校方传召的8名学生。

除了华文学会主席苏仪芳、辩论组主任陈劲辉、组委杨晓菁、许明泽、黄欣盈和曾威德之外,马大回教学生会主席哈菲祖丁和常年大会筹委会主席阿姆乌拜达也被传召。

这两名学生也被指控在今年3月14日的马大回教学生学会常年大会上,邀请非会员的尼纳兹米(公正党双溪威州议员)出席会议。

学生手持布条海报声授

学生们手持布条和海报声授这8名学生,谴责校方打压学生言论及结社自由,並表明他们拒绝大专法令的立场。会场上,学生领袖带领出席者叫喊“大学生力量、大学生万岁及拒绝大专法令”的口號。

华文学会会员更拉起“政治人物当评判何错之有?”及“排名重返200大,学生自由被践踏”布条。校方没有派保安人员阻止学生在这聚会,整个声援会议顺利进行。

校方传召6人谈话

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组长陈劲暉说,校方原本週一是安排每名学生进行1小时的听证会,不过,週一却一起传召他们6人进去谈话。

“我们一进去,学生事务局法律官员表示,週一只与我们进行非正式谈话,並表明听证会將无限期展延,直到另行通知。”

他说,他们一直追问为甚么展延听证会,校方表示自己不是学生事务处学生纪律委员会成员,只是被告知这项决定,也不知道校方会否撤销指控,並说校方会迁就学生考试和假期时间,而另择適当的日期。

张念群促曾受邀部长表態

沙登国会议员张念群呼吁,曾经受到马大学生组织邀请到校园出席活动的,尤其是部长级人物即刻表態,或向校方施压,要求校方撤除援引邀请非会员出席活动条文对付相关学生的行动。

胡渐彪抨马大小题大作

马大前辩胡渐彪认为,马大校方的行为略为小题大作,在现今社会,我们须接受大专生与社会接轨的事实。

也是“908辩论海啸”辩手之一的他说,这项活动主要是唤醒大专生勇於去思考及发表意见,而且辩论表演赛顺利进行,也显示这项活动的举办方式是没有问题的。

他说,外来评判是来自朝野,或是媒体人也,这扩大了学生交流的空间,是有利无害的。

“虽然,在申请程序上可能没有完全遵照校方条例,不过,以邀请外人出席活动为理由对付学生,有点荒谬,难道校方不希望学生与外人接触吗?校方能就此撤销指责是最理想的。”

不过,他不愿去猜测校方到底是否因为邀请民联议员,而对付学生。

黄伟益促撤销控状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宣传秘书黄伟益促请马大校方不要无限期展延听证会,反而应该撤销8名马大生被指邀请政治人物进入校园而面对校方审讯的控状。

新闻背景:邀政党出席辩论会受对付

马来亚大学学生事务处学生纪律委员会主席法依沙阿里教授(Faisal Hj Ali)於10月6日向6名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组委发出通知书,传召他们出席听证会。

这些学生受对付是邀请非会员,即民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郭素沁、马华公会中委王乃志以及988主持人许国伟出任“908辩论海啸”辩论表演赛评判。他们面临的最高惩罚是开除学籍。

星洲日报‧2009.10.12

Monday, October 12, 2009

Urgent Appeal

Please fax and send this to VC and HEP.

To:
Y. Bhg. Professor Datuk Dr. Ghauth Jasmon
Vice-Chancellor
University of Malaya
50603 Kuala Lumpur
Malaysia
Tel. No.: 03-7967 3213 / 3510 / 03-7956 8400
Fax No.: 03-7955 2975
Email: vc@um.edu.my / ghauth@gmail.com
Withdraw Disciplinary Charge on UM Students Immediately
We/I, 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 oppose the action of UM authority for charging six students under Universities and University Colleges Act (UUCA) with the reason that inviting “outsiders” to judge a Chinese language debate competition.
2. We/I strongly feel that the disciplinary charge should be withdrawn because:
a) The six students have done nothing wrong. They were only organizing a debate competition that provides a platform for intellectual discussion on current national issues.
b) Student’s organizations should enjoy autonomy in the campus to organize activities. The university authority should respect the autonomy of students and stop intimidates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for any activities.
c) The charges are unreasonable and politically motivated. The university authority intends to suppress student activities and spreading white terror in the campus. This action is against student’s freedom of expression.
3. By inviting ‘outsiders’ to activities in UM does not poses any threat to the university. In the past, many ministers, politicians and well-known personalities are invited to attend various events organized by university students. What is the ground to charge the six UM students for organizing debate competition as compared to the events mention above.
4. Activities that allow students to participate in intellectual discussion on the country’s current development should be encouraged. Moreover, these types of activities provide a good platform to encourage students to think critically on the current national issues, especially after the 308 political tsunami. The university authority should not prevent students from organizing such activities. The charging of the six students is a retrogression of democracy in UM.
4. We/I urge that UM authority:
a) to withdraw disciplinary charge from the six students immediately and unconditionally.
b) to respect the student autonomy and stop the intimidates on university students.
c) to preserve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of the students as stated in Article 19 of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 and Article 10 of Federal Constitution in Malaysia, and uphold campus democracy.
Yours faithfully,
______________
( )
CC:
Y.B. DATO’ SERI MOHAMED KHALED BIN NORDIN
Menteri Pengajian Tinggi,
Kementerian Pengajian Tinggi,
Aras 7, Blok E3, Parcel E,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505 PUTRAJAYA.
Tel : +603-8883 5010
Faks : +603-8889 1952
Email : menteri@mohe.gov.my

Sunday, October 11, 2009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校方不应该控告学生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MPMUM)署理主席张雅慧针对6名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成员因为邀请三名非马大华文学会会员,分别为行动党高级行政议员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马华中委王乃志,以及988电台主持人兼时事评论员许国伟担任辩论表演赛的点评嘉宾而被校方采取纪律行动感到非常遗憾。

张雅慧认为,马大校方欲控告6名学生的罪状是不合理的,毕竟这只是一场辩论表演赛,学生透过举办活动来探讨当下政治局势是可取的。学生通过这平台开始关心社会,校方在不给予鼓励之余还要采取纪律对付,实在是不能接受。当国家领导层不断呼吁大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国家政策与方向的同时,校方也理应配合一起培养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大学生,而不是打压他们。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也是各个学生组织的领导者,所以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将会全力支持马大华文学会,捍卫学生办活动的自由,并希望校方在这件事情上立刻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副主席叶贞均今日也为马大辩论队成员因为邀请政治人物当评判而被传召出席听证会感到痛心。

她表示,马大辩论队为过去20年为马大南征北伐,曾夺得2次的国际冠军,1次世界冠军,1次亚太区冠军以及5次的全国冠军,为马大在海外争取了不少的荣誉。

虽然如此,校方却极少地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待遇,导致马大辩论队常常在筹备时面对没有训练场地的问题,甚至出外参加比赛所获得的待遇也比国语辩论队来得少。

如今,校方更采取行动对付几个想要在马大校园推广辩论风气的学生,给予的控状更是匪夷所思,为此,叶贞均表明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将全力支持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并要求校方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组织。

Thursday, October 8, 2009

“908辩论海啸”余波:马大华文学会6学生须出席听证会

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组长陈劲暉证实,校方於本週三(10月7日)发信给马大华文学会主席及包括他在內的5名辩论组组委,以出席一项与《当今局势,民联/国阵比较烦》辩论表演赛有关的听证会。

最重惩罚被开除

他说,校方也列出听证会的5个可能性结果,而最严重惩罚是6人可能会被开除。

之前並不知道校规是不允许邀请非会员担任活动顾问及出席相关活动,不过,校规並没有条例阐明不可邀请政治人物出席,但校方解释是只能允许邀请正副部长出席活动。”

他说,辩论会当天有逾千名观眾,很多都不是会员;而且辩手也不是马大华文学会会员。

“我们6人会在下週一出席听证会为自己辩白,同时处理一份书面通知书给校方。”

陈劲暉说,他將向校方表明在安排雪州行政议员郭素沁、马华中委王乃志及988DJ许国伟出任评判的事是由他负责,另5位被召见的学生不曾联络这些人。

他认为,这场辩论表演赛是属於一项很健康的活动,没有任何的隱议程,校方不应该打压学生的言论空间。

邀朝野领袖当评判

他今日(週四,10月8日)受询时向《星洲日报》说,他在处理这项活动时邀请朝野的政治领袖及媒体人当辩论赛的评判,主要是避免过於倾向某个立场。

“我们已採取了平衡的做法,包括在辩手方面邀请两名不同政党的代表担任正反方队友。这场表演赛主要是推广辩论风气及提高大学生对大马政治的关心。”

他说,这项活动已获得校方的批准,不过,辩论当天早上,学生事务局注册官致电向他瞭解辩题和所邀请的人物后,只说以后不要再到在校园內有政治性议题,不过,对方並没有指示取消活动。

“我们在整个事件中並没有隱瞒校方,也没有想到校方会秋后算账,感觉上学生的言论空间被缩小了,而且校方以邀请非会员出席活动的罪名对付我们的理由也过於牵强。”

王乃志:不应限制出席者

马华中委王乃志说,在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及与社会接轨方面,若大学只是限制学会会员参与所举办的活动是非常奇怪的事。

他说,他应邀担任评判时,並不知道校方有一条例是不允许非会员出席相关的校园活动。

他补充,“若校方要召见我供证,我也会给予配合。”

校方列出听证会可能出现的5个结果:
1.)被警告
2.)罚款不超过200令吉
3.)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出席马大的活动
4.)在特定的时间被吊销学籍
5.)遭校方开除

星洲日报‧2009.10.08

Tuesday, March 17, 2009

《大专法令》修订版符合民意吗?

【培根说法/杨培根】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www.merdekareview.com

《1971年的大专法令》实施至今将近38年,期间曾数度修改过,但都差强人意,并未解除大专生的隐忧。

《大专法令》全名是《1971年大学与大专学院法令》(Universities and University Colleges Act 1971,简称为“UUCA”,马来文称则简为“AUKU”)。为了方便起见,中文简称为《大专法令》。

今年政府通过了另一项修订法令――《2009年大专(修订)法令》,且在《宪报》公布了。这项修订法令,究竟修改了哪些重要条款?这次的修订是否真能符合民意,尤其是大专生的意愿呢?是不是恢复了他们的宪赋权利呢?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修改过的条款及其含意与影响。表面上看來,这项修订法令是为了增加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可能得到更好的程序方面的保护,享有更有利的大学生活条件。

(一)恢复大专生结社自由权?

在修订版里,大学生的结社自由权并没有得太大改善,只是少许不关紧要的改善。修订后,大学生可以参加校外某些社团和社交组织的活动,如青年组织的活动,但这只是有限的结社自由权。

以往,法令对大专生管治得很严厉,不准他们参加校外任何社团或组织的活动。如果要参加,必须事先得到校方批准。法令修订后,大学生不必事先申请校方批准;不过,这不等于说政府创办的大专学院的学生,可以自由参加所有社团或组织,因为修订法令还施加严厉的限制:不得参加政党、不得参加政府立法宣布为非法的组织、不得参加政府认为“不适合”大学生参加的组织。在这方面,高等教育部长有权规定或宣布,哪些社团或组织不适合参加〔见第15(5)条〕。

这项限制大学生结社自由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政府还是把已成年的大专生当作还未成熟的中学生看待。一个成年的普通年轻人,可以自由参加任何政党。18岁的年轻人不但可以参加政党,还可以参加大选;胜选的话,还可以当上国、州议员。至少理论上而言,法律沒有施加什么限制。

在其他民主国家,大学不管治已成年的学生生活,一切都由学生自主。反观我国大学生却被剥夺了参政的权利。这是说不过去的,难道大专生参政对当权者不利?

部长有限制大专生结社自由的权力后,政府各大专学院的学生事务部就再也沒有权力管制大专生的结社自由权利了。法律规定,部长还未宣布任何社团或组织,“不适合”大专生参加以前,必须征询大学管理局的意见。这等于说,校方还是有权参与決定,哪些社团或组织“不适合”大专生参加。各大学对哪些是“不适合”的团体,必须有统一看法。

(二)学术问题的交流

为了表示不完全限制大专生参政,修订法令提出,在学术问题上,大专生可以和政党交流。这种条款肯定将产生“灰色地带”,究竟什么是学术问题,什么是政治问题,并不容易分得一清二楚,不存在“楚河汉界”那样的区分。这么一來,一切都将由部长和校方定夺了,大专生必须多费唇舌,据理力争。   

对大学研究生有利的一点是,他们现在可以参加校园里的选举和投票,可能成为学生领袖。 

校长中止或解散学生组织的权力稍微削弱了,因为决定中止或解散任何学生组织以前,校长必须先举行听证会,听听学生的辩解。校长的裁定不是绝对的,学生可以就他的判定向部长上诉。 

(三)有限的言论自由

学生现在可以向报界发表他们对学术问题的看法,但必须局限在各自的学术研究范围。在学术研究场合,他们可以提出评语或批判,但不属于他研究范围的学术问题,就不能向报界发言了。这样的规定,似乎是狭隘些。学术问题,不一定是专家才能发表意见。作何人,只要他对某个学术问题,自行研究而有心得,就应该有权向报界发表他的看法。然后由众人去判断,他的论点是否正确。  

学生可以在讲座会上和专题研讨会上自由发言。这本來就是大学生应有的权利,以往被剥夺了,现在算是恢复了这项权利。不过,这项自由发言的权利还是要受到限制的。这是因为,在政党、非法团体和“不适合”参加的组织所举办的讲座会上,学生们不准自由发言。这三个“禁区”,对大专生的言论自由,设下很大的限制。        
  
当然,不管是在校园外,还是在校园內,大专生还得受到煽动法和诽谤法等法律的约束。 

(四)纪律处分取代刑罚处分

法令修订前,只要违反在大学內实施的法律,学生们就得面对刑罚处分。在修订法令下,这些刑罚处分已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纪律处分。

在原有法令下,存在着违反法治精神的“有罪推定论”(即:还没经过审判,就先认定被告有罪)。还没判罪以前,就得面对刑事责任;一路來殖民地时代惯用的集体惩罚等,这些不合理的法律条款,也被废除了(见已废除的第15B和15C条)。这些条款,本來就不应该存在,因为那是违反法治精神的。

(五)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法令修订前,在预防性法律(如《內安法令》或《限制居留法令》等)下被扣留的大专生,将会面对自动被开除校籍的恶运。这项剥夺大专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已恢复了。法令修订后,大专生在扣留期间,可申请在扣留营內,参加大学考试。不过,这项参加考试的权利,还必须事先得到部长和校方的批准。

如果一名学生被控上法庭,但法官判他无罪释放;或者,他被判有罪坐牢,但他服刑已期满;或者,他在扣留令下被释放,那么,在这些情況下,他有权要求回到大学里去继续念书,完成他的大学课程。他被关押或扣留的那段时间,不算在校方规定的,完成学业所需要的时间内。比方说,他的课程为期四年,他被关押或扣留的那段时间(如:五年),不算在内,也就不影响他回校,继续完成他的学业。      

万一当局不允许他回到政府创办的大学里去念书,他可以转到私立大专院校去。他甚至可以转到另一间政府开办的大学去念书。不过,他必须事先得到部长的批准。

这就意味着,校方取消学生的大学文凭或大专文凭的权力,已削弱了。 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随意剥夺学生完成学业的权利。学生至少有多些法律程序上的保障。

(六)修改纪律程序

修订法令对学生面对纪律程序方面,作了一些修改。法令修订后,学生可以用口头方式陈情,或者,以书面方式陈情。也就是说,学生在面对纪律调查,为自己提出答辩或辩解时,可以口头陈情,或书面陈情。并且,还可以通过他的代表,为他辩护。

如果学生不服纪律委员会对他的判定,他可以向校方管理局上诉。以往,部长可当场即席驳回学生的上诉。部长的这项权利,现在己废除了。 

(七)废除自动中止或开除学籍

未修改前的法令规定,如果一名学生被提控以刑事罪, 或者被判罪名成立,或者,他在“预防性扣留法律”下被扣留,那么,他将自动中止学籍,或自动开除学籍。这项法律条款已废除了。  

法令修订后,校方決定中止或开除一名学生的学籍以前,必须考虑到,他所犯的罪行,是不是严重的,或者只是轻微的刑事罪。校方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是,他所犯的罪行,是否和学术性质无关。          

(八)学生进入校方管治局

法令修订后,大学管理局將设立“学生福利小组”。这个小组的成员中,有两名学生代表。大学评议会(SENATE)可以邀请一名学生,参与他们的讨论会。  

(九)结语:应废除《大专法令》

一路来,政府对大专生的活动,常加以限制或管制。法令修订后,限制稍微有些放宽。但是,修订法令所作的修改,实际上,大部分集中在程序问题上。大专生的实质权利,如:所有公民所应享有的结社自由权利,还是受到严重限制。他们不得参加政党,不得参政,如:不得为他们所喜欢的政党站台。更甚的是,不得参加政府主观上认为“不适合的”团体或组织。

什么是“不适合的”团体或组织,全凭政府行政长官的主观判断。政府行政长官,出于对既得利益的考量,能不能公平,客观地決定:什么是“适合还是不适合”的团体或组织呢?这是一个未知数。   

显然,2009年的修订法令没完全恢复政府开办的大专院校的大专生结社自由的基本人权;因此,这次的修订法令,不能满足大专生的愿望,因为他们不能享有宪法所保障下的基本人权。

真正的一劳永逸的解決办法就是,废除不合理的《大专法令》。毕竟,《大专法令》是我国特定社会和政治环境下的产物,只能阻挠我国发展民主的进程。

Wednesday, February 11, 2009

校阵只尊重苏丹,却忘记捍卫霹雳州人民

马大亲校方阵线(校阵)昨天(2009年2月10日)在马大东姑礼堂集会以示捍卫苏丹的尊严,但是提出的诉求却忘记捍卫霹雳州人民的权利,马大亲学生阵线(学阵)对此感到非常遗憾。

马大学阵针对霹雳州政局与校阵有着不同的立场.
马大学阵的立场如下:

1.认同苏丹的尊严应该受到维护,
但是更换政府的程序必须符合民主精神。
2.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
解决霹雳州政治僵局的最佳解决方法是苏丹御准解散州议会,让人民重新在选举中委托新的政府。
3.捍卫每一个出席集会人士的权利,
并促请当局不要镇压任何集会的人民,因为集会自由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马大学阵也澄清,
昨天出现在集会现场的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主席利祖安并没有拥有与校阵同样的立场,因此促请校阵勿在自己的网站声称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支持校阵的诉求。

马大学阵也对署理副校长阿扎里出现在现场并带领学生高喊口号的举
动感到诧异,因为阿扎里向来都非常反对学生出席任何的集会。无论如何,学阵对此感到欣慰,因为阿扎里此次的行动已经证明了他本身也是认同集会自由的权利,因此学阵相信阿扎里将会为两名在瓜拉江沙皇宫前集会,而面临被控的马大学生做最强力的后盾。

Tuesday, February 10, 2009

在苏丹阿兹兰莎启蒙之下

在霹雳州陷入宪政危机之际,该州苏丹阿兹兰莎担任名誉校长的马来亚大学,才在两个星期多前为校园民主立下了一个典范。

举行公投决定马大政权属谁

由于刚过去的校园选举发生亲学生阵线和亲校方阵线议席皆未过半的情况,由两名独立人士赢得议席的马大法律系院首度举行公投,让该系学生来自行决定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执政权花落谁家。

在这场表决当中,学阵最终以236张多数票或88.3%的支持率击败校阵,两名独立人士林美姗和诺阿兹琳在民意基础下支持学阵组阁。

尽管这两名独立学生代表在较后组阁的投票发生倒戈的争议,导致学阵丧失其中一个重要职位,但是这无损她们两人为“还政于民”而立下的典范。

既由民所选,须先咨询民意

林美姗和诺阿兹琳在通过代表发出的文告中,就解释了她们举办这场历史性公投的目的。

“既然独立人士是在刚过去的校园选举获得法律学院选民的委托,那么她们认为应该咨询选民的意见,才能决定其立场。”

在国立大学内部的政治角力中,这项言论可算是一股清新的声音,因为不管是学阵还是校阵学生代表,抑或大学管理层,他们在事关学生利益的重大决定上,都甚少直接咨询民意,更遑论举行公投。

防止遭某方以利益拉拢跳槽

不过,这场公投背后其实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考量。据两名独立人士的友人透露,他们之所以举行公投,最主要是因为要防止独立人士遭到某方以金钱或职位拉拢跳槽的情况。

在学阵或校阵都无法获得过半议席,学生代表理事会执政权悬而未决的情况下,校园内自然也免不了发生这类跳槽的争议。

在民意的捆绑之下,学生代表就必须根据公投结果投票,从而避免某些人士试图用利益来影响学生代表倒向其中一方。

法律系院继承维护宪政精神

马大法律系院能够出现这样一个校园民主的典范,其实并不令人感到讶异,因为该系院继承了苏丹阿兹兰莎,在1984年登基前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和法官时,所展现的尊崇法治和维护宪政精神。

法律系院所处的建筑物正是以殿下的名字来命名,而他们每年也会举办“苏丹阿兹兰莎法律大讲堂”,邀请来自外国的著名学者和律师来剖析法律问题,希望以殿下的精神来灌溉我国法律界。

此外,所有学生都必须修读联邦宪法,以了解我国的民主宪政体制和人民的基本权力,而其中一本所使用的重要参考书,正是苏丹阿兹兰莎最近在霹州宪法危机频频被援引的著作《君主立宪、法治和良好施政》(Constituitional Monarchy, Rule of Law and Good Governance)。

大专生已实践,霹雳又如何?

殿下在这本著作中写道,除了吉兰丹在1977年曾有一次例外,州苏丹或国家元首不曾拒绝解散议会。

“在正常的情况下,国家元首通常都不会拒绝解散国会的要求,其角色纯粹是一个象征。”

在马大校园内,法律系学生已经实践他们从苏丹阿兹兰莎身上体会的宪政精神,交由他们的“人民”来作出最终的裁决,那么校园外的霹雳州又是如何呢?

Tuesday, February 3, 2009

马大独立人士临阵倒戈!学阵痛失总财政一职!

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告(2009年2月3日)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昨晚发生独立人士倒戈事件,导致执政的亲学生阵线(学阵)失去总财政这一重要职位,并在署理主席一职惊险过关!

马大新青年协会对昨日晚上(2009年2月3日)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2008/2009年的内阁改选结果感到非常震惊!事缘之前通过公投决定支持学阵组阁的法律系两位学生独立人士在投选总财政一职时,把决定性的2票投给校阵学生代表,导致掌管学生代表理事会财务的总财政一职落入亲校方阵线(校阵 )手中。

由于在1月19日出炉的马大校园选举成绩显示学阵(19席)和校阵(20席)都无法以过半议席执政,因此两位来自马大法律系的独立人士扮演着造王者的角色,他们决定在法律系院举行公投,让法律系学生来决定他们应该支持哪个阵线组阁 。121日举行的公投成绩显示,法律系学生以272票对36的成绩支持两位独立人士与学阵组织内阁,此公投也备受各界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校园民主的一大进步。

但是两位法律系的学生代表却似乎在昨晚有违法律系学生公投的意愿,在学生代表理事会4个最高职的改选时投选校阵学生出任高职,新青年协会对此深感遗憾。

二法律系独立人士需向学生解释

马大新青年协会认为,当两位独立学生代表声称本身是依照法律系学生意愿同亲学生阵线组成联合内阁的时候,却又支持校阵代表出任高职,如此矛盾与反复的做法如何让广大的马大生及自己系院的学生信服呢?因此新青年协会希望两位学生代表能够给学生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基于什么理由,为何要突然间变卦,支持校阵出任内阁高职?

在法律系公投大会时,两位学生代表同时也承诺选民,他们不会个别支持两个不同派系而是会共同负责,但是昨晚在署理主席一职改选时,两名法律系的学生代表却出现其中一个投选校阵,另一个投选学阵的情况出现,导致署理主席一职需要进行三轮的票选才决定归属予学阵。

除了总财政与署理主席一职,两位独立人士更在票选总秘书一职时,双双竟然提议和附议来自校阵的学生代表出任,令学阵愕然!虽然最后她们还是把票投给学阵的总秘书候选人并让学阵当选,但反反复复的立场确实让学阵吓出一身冷汗。

对此,马大新青年协会呼吁两位独立学生代表能够阐明本身各自的立场,到底是跟随本身系院公投的决定即支持学阵组阁抑或是根据个人喜好来投选。如果是根据个人喜好来投选,那为何他们需要劳师动众在法律系进行公投以决定哪一个阵线组阁呢

大学学生代表理事会只有4个高职是受到官方承认,分别为主席,署理主席,总秘书与总财政。因此,法律系两位学生代表的做法已经导致本来是学阵主导的内阁成为由学阵和校阵变相联合组成的内阁(Coalition Cabinet)

无论如何,基于民主的原则,马大新青年协会尊重两位独立学生代表投票的权利,但是基于两位的决策有违当初法律系学生公投的意愿,马大新青年协会认为两位法律系的独立人士有必要给马大学生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1月21日在法律系院的历史性公投将失去了其神圣的意义。

此为昨晚经过激烈投票过后出炉的马大2008/2009学生代表理事会内阁高职名单:

主席:Mohd Ridzuan Bin Mohammad 里祖安(学阵)
署理主席:Chong Yah Huei 张雅慧(学阵)
总秘书:
Shah Rizul Ayuni Binti Zulkiply 阿育妮(学阵)
总财政:
Benjamin Ong Jia Ming
黄家明-译名 (校阵)

Wednesday, January 21, 2009

我们执政了!

马大亲学生阵线(学阵)正式宣布,在阔别5年后,重新执政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

马大学阵在昨日(2009119日)的校园选举中攻下系院级11席及校园级8席,再加上来自法律系的2名独立人士(今天下午已经在法学院咨询学生,以88%的高支持率支持学阵执政),学阵一共 获得21席(马大一共有41席,9席校园级 32席系院级),相反的亲校方阵线只获得20席,因此学阵以微差一席执政马大。

昨晚进行的算票过程非常激烈,双方在许多系院级的议席的票数 都非常接近,文学及社会科学院甚至需进行2次重算才能决出胜负。在系院级议席计票工作完成后,校阵以19席对11席领先学阵,校阵只要在校园级夺得两席就可以宣布执政。

然而,学阵在校园级的得票几乎在每个宿舍的票箱领先,最后由马大署理副校长宣布校园级中选的人选,学阵赢获8席,校阵只夺1席。学阵以19席逼近校阵的20席,再加上倾向学阵的两名独立人士,学阵宣布成功以微差1席执政。

华裔生票转向青派

马大学阵之前已经预料马大将会在投票日当天掀起政治海啸,如今投票的结果证明,学阵的预测没有错。大马308政治海啸的余温终于在全马最古老的大学爆发,学生也与人民一样,用选票表达要求改变的意愿,这将会让马大校方和政府正视学生的诉求。

此次学阵的获胜可以看得出在马大占了将近50%的巫裔生和40%的华裔生的强烈的求变意愿,尤其是华裔生,在校园级大力支持学阵,让过去常常败在宿舍华裔选票的学阵一洗颓势,赢得大突破。

署理副校长涉嫌贿选,猪头事件等都是让巫裔生选票转向予青派的关键,当然这还包括学阵过去在校园不曾间断的努力争取民主,而这次终于获得学生的肯定。

华裔选票的大幅度转向相信与最近12宿舍华人档口被关闭的课题有关,华裔生一般都非常不满校方所实行的种族性政策,此次选举的成绩更证明学生"民怨"之高,甚至摒弃之前对马大回教学生会的成见,全力支持 马大改朝换代。

两大族群学生的转向也直接让5年来不曾在选举中赢获议席的新青年协会一次过赢得4个席位,分别是校园级3席及系院级1席,这也是亲学生阵线的另一大突破。新青年协会中选的候选人分别是张雅慧、卢裕杰、叶贞均(校园级)及李京捷(工商管理学院)。

逐步履行竞选承诺

马大亲学生阵线也宣布,逐步履行他们对学生的承诺,即全力争取废除内安法令及大专法令,争取食堂档口公开竞标予各族及要求校方不分地种族制度化拨款予每一个学生组织。

马大亲学生阵线要感谢 全体马大生给予的支持,并也清楚了解到"创业难,守业更难"的道理,并答应全力以服务马大学生为主要目的。马大学阵也宣布将会在近期内组成"内阁",及早投入为马大带来"希望与改变"的工程。朝向"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的理念迈进,并期望能够促使马大昂首阔步先前迈进,挽回已经渐渐失去的辉煌!

 

马大亲学生阵线上

Sunday, January 18, 2009

校方活动拨款不足,马大华裔生悲歌唱不完,新青年:若执政,争取制度化拨款予华裔生组织

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告(2009118日)

马大新青年协会呼吁全体马大生在明日(119日)踊跃到各宿舍或东姑礼堂支持亲学生阵线一票,以让亲学生阵线重新执政学生代表理事会,为马大带来改变。

新青年向全马大生承诺,若成功在明天执政,除了会把重开华人档口和公开食堂竞标当成首要改革议程,新青年将会跟校方争取制度化拨款予每一个学生组织,以纠正马大校方对不同学生组织所采取的双重标准。

新青年透露,除了亲校方阵线的华裔组织,马大其他许多华裔生组织如马大华文学会向来都很难获得校方给予合理的拨款,以致华裔学生常常日晒雨淋,到马大校园附近的商店募捐,久而久之,许多商家也对马大生的募捐行动感到不耐烦,学生在过程中受尽冷言冷语,最后所筹得的募款对办一个大型活动来说往往都是杯水车薪。

相反的,许多马来学生组织,如马来文辩论队,校方往往都会给予全面的资助,甚至赞助机票让他们到国外比赛,但这样的情况绝对不可能发生在曾经为马大夺过世界冠军的华语辩论队。如今,马大华裔生甚至常常连一个开会讨论或筹备活动的房间都没有,而如果要使用校方的设施,却还必须缴上不菲的租金,这情况也是许多社会人士不知道的校园情况。

新青年协会对马大华裔生的遭遇感到痛心,并认为这是蓝派执掌学生代表理事会5年以来最矢责的地方,竟然容许校方施行如此不公平的偏差政策,导致华裔学生没有获得应该有的权益。新青年也要求蓝派的华裔生代表可以投票日前给予全马大华裔生合理的解释。

帮助非注册组织申请注册

除了争取制度化拨款,新青年也承诺,若可以获得马大生的委托,将帮助校内的非注册组织如慈青、马大升学辅导及部分宿舍华裔生联谊会申请注册,以归还他们应该有的结社自由权利。

碍于校方的官僚作风和种族性思维,许多马大华裔生组织都是在"地下"活动,任何要在校内的宣传活动都必须避开校方的监视方能进行,使得许多活动都无法有效进行,再加上校方常常向新生灌输非注册组织就是非法组织的观念,导致许多非注册组织在招收新会员方面更面对很大问题。

有鉴于此,马大新青年若成功执政上台,将会努力为校园的非注册组织申请注册,并给予他们法定地位,让他们可以在校园自由活动,而这也符合宪法赋予每个人应该有的结社权利。

不应有"华人投华人"思维

新青年也呼吁马大的华裔生在明天的校园选举中应该以审视双方阵线的政见才决定投给谁,并摒弃"华人投华人"的思维,不以肤色作为投票标准。马大华裔生必须了解到校园不民主和不公平的现象源自于政府和校方的介入操控,"华人投华人"一票不但不会改善校园情况,更对促进种族和谐起负面效果。"华人投华人"的心态最终将陷自己族群进入死胡同,误以为华裔学生团结即可,却不正视校园充斥着不公平的现象,是一种浪费选票的表现。

因此,马大华裔生在本届校园选举必须立刻摒弃"华人投华人"的心态,并支持为校园民主和自由奋斗的亲学生阵线,以监督与制衡校方的不合理政策,为学生谋求真正的权益和福利。

与此同时,新青年也正式公布此次亲学生阵线候选人的阵容,并恳切吁请马大生在投票日当天支持亲学生阵线:

竞选席位

候选人号码

校园级

148101215161720

理学院

24

文化中心

12

工商与会计学院

12

文学院

24

经济学院

34

环境与建筑学院

12

工程学院

2

马来文研究院

12

电脑科学与资讯工艺学院

2

医学院

1

牙医学院

1

教育学院

34

语文学院

23

Saturday, January 17, 2009

支持青派,让马大改朝换代!请投选我们校园级(Umum)的候选人:












校园选举再闹风波!亲学生阵线候选人今早被政治部警察包围问话,并被保安人员挑衅打架

马大亲学生阵线文告(2009117日)

马大新青年协会在今早凌晨2点至4点这段时间,在马大"大学屋"Rumah Universiti)的客房遭到10名自称为政治部警察闯入包围及问话,警方表明此次的调查是与昨天(116日)的"猪头事件"有关。

马大亲学生阵线认为,警方突如其来的调查行动的确为在场的几名学生带来不安,毕竟两名在新青年协会主席郑鸿杰订租客房休息的候选人是一年级的大学生,当时他们对警察的举动非常担心。

马大亲学生阵线也对大批警方深夜上门调查的行为感到不解,毕竟当时已经是接近睡眠时分,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也没有说清楚到底要调查什么状况。

新青年协会成员当时于要求警方出示搜查令,但警官却说,依据《刑事法典》第295条款的亵渎膜拜地点蓄意侮辱宗教案件,警方没有搜查令也能展开调查。

马大亲学生阵线也发现到来的"警车"里,除了一辆是马来西亚皇家警方的警车外,其他的全部都是普通的轿车,全部上来客房调查的警察都是身穿便衣,因此才不断要求警方出示搜查令。

报警途中被保安人员刁难

由于不知道警方的调查目的,因此新青年两名候选人叶贞均及卢裕杰在郑鸿杰的带领下步行到大学门口,等待朋友接应到十五碑警察局报警。

然而,到了大学门口的保安厅,却遭保安人员阻挠。由于昨日发生祈祷所弃置猪头事件,马大校园加强了凌晨一时至五时之间的保安措施,因此保安不许学生离开,然而学生当时清楚表明出去的目的是为了报警。

其中一名保安人员莫哈末阿米鲁(Mohd Amirul甚至挑衅女候选人叶贞均打架,并差点向学生动粗;部分过程已经被手机录下,在经过一番熙攘后,学生才离开校园,立即前往吉隆坡十五碑警局报案,投诉保安人员暴力相向。

 

但是,当新青年协会欲投报警方无搜查令进入客房调查一事,警方向他们表明该警官已经事先在十五碑警局就调查新青年成员租借的客房进行备案,而且他也表明警官(inspector有搜查权,因此新青年协会无法就此事成功报案。

 

虽然如此,但马大亲学生阵线希望警方在进行调查过程中更能顾及被调查者的感受,并清楚表明要调查和搜查的状况,而不是一味说自己有权利就要进行调查。

 

除此之外,马大亲学生阵线也谴责马大校方保安人员挑衅女候选人打架一事,认为马大校方阻止学生出外报警已经是非常过份的行为,但更甚的是保安人员竟然还要挑衅学生打架,这已经失去了他身为保安人员应该保护学生的责任。

 

文告联署组织:

马大新青年协会

马大回教学生会

马大亲学生阵线

Friday, January 16, 2009

新青年譴責置放豬頭者,誓與回教學生會站在同一陣線

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告(2009年1月16日)

新青年协会对某方面不明人士置放猪头于回教研究院祈祷所一事除了严厉谴责之外,更对此次校园选举屡屡蒙上污点而感到遗憾及深切的悲痛。

此次事件发生在在大家普遍认为本届校园反风炽烈的情况下,且更碰巧发生于国民大学(UKM)校园选举成绩公布,亲学生阵线取得突破性大胜后第二天发生,我们不排除是某方面为了在选举中获胜而不择手段,以此卑劣手段对学生们进行恐吓,以达致胜选的目的。

不管事件由何人所为,本该是神圣的校园选举已经蒙上了不可磨灭的污点。

校园选举本是为了让尚未踏入社会的大学生们体验民主的真谛,在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下以选票选贤任能,使学生毫无顾忌的选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学生代表。而此次连环多宗涉及校园选举的舞弊事件,已经是本次校园选举公正性受到质疑。

为此,新青年及回教学生会(亲学生阵线)将继续秉持大无畏的精神,以为学生谋取福利为目标,继续进行我们的奋斗。因此,新青年协会希望各位马大生在来临的星期一踊跃出来投票,为校园民主,学生自治尽一份绵力!

Thursday, January 15, 2009

不能有“废除内安法与大专法”宣言,新青年候选人“开天窗”以示不满

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告(2009115日)

马大新青年协会今日严厉谴责马大选举委员会打压学生的言论自由,竟然阻止新青年6名华裔候选人在官方竞选宣言中,置放“争取废除内安法令和大专法令”这两个诉求。新青年候选人认为组织的立场不能退让,否则竞选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决定在竞选宣言“开天窗”,不置放任何诉求,以抗议校方不合理的打压行动。

新青年质问马大选举委员会,为什么一个校园选举 ,大学生连提出自己对国家恶法的意见都不能?马大选委会的法律顾问给予的理由非常牵强,他说废除内安法令及大专法令是国会的权限,不是学生应该关心的。

马大新青年认为竞选宣言的诉求是否被接受,并不是由校方决定,而是由学生自己判断,校方帮助学生决定学生可以接受的宣言,如此打压言论自由的行动让整个校园选举失去了意义,倒不如校方自己委任学生代表来得更干脆。

内安法令乃未经审讯就扣留的法令,大专法令则是剥夺大学生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的法令,两个法令都是恶法,新青年认为提出此宣言将能更进一步让大学生认识到此法令的不合理之处。因此若校方坚持阻止新青年候选人置放这两个诉求,他们将会在竞选宣言“开天窗”以表不满。

因此新青年呼吁全体马大生在119日的投票日全力支持亲学生阵线候选人,掀起马大政治海啸,以选票来抗议内安法令和大专法令的存在,以及向校方打压言论自由,亵渎校园选举的举动表达不满。

马大新青年协会候选人集体联署

张雅慧(校园级候选人)
卢裕杰(校园级候选人)
叶贞均(校园级候选人)
许润宇(工程学院候选人)
黄蔚屏(经济学院候选人)
李京捷(工商管理学院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