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8, 2010

给刘华才的公开信:勿做典当民主的罪人

尊敬的刘华才博士:

刘博士,您好。我会认识,或更贴切的说,我会知道您,是因为您出席了去年10月发生的马大生因邀请政治人物而被校方传召问话一事。作为当时被传召同学的同伴之一,我当时在现场看到了您,说实在的,当时孤陋寡闻的我根本就不认识您,之后是在一位学长以不确定的语气告诉我您好像是民青团的总秘书后,我才多加留意您的资料、履历。之后在看到您针对时事所发出的一系列文告之后,更加深了我对您的认知。

说真的,作为一个普通的大马子民,也是一位正在求学,并对我国社会、政治有期许的在籍大学生,当时的我对您,确实是非常敬重及推崇的。您作为一位博士级的专业人士,加上又在我国的执政党中身居要职,百忙中的您,却能够抽空出席远在马大举行的听证会,过后再针对此事声援那些无辜被传召的学生,这一点担当及责任感,是目前我国当政者所非常需要及缺少的。这一点是我推崇您的主要原因,也让我改变了执政党人的一些看法。

但,不得不说,或许我对您的看法,会经历一个非常巨大的转变了。

最近您发出的一连串文告,一直都在为“电子投票”背书,不厌其烦的说明电子投票没有任何可质疑性(总结自您今天的文告),绝对可以信赖,所以您要求“学生们妥善配合校方安排,全力支持这一电子投票制度”(您文告的原文)。

这是您的看法。我不能说您错,也无法说您错。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本身的看法,这一点绝对是无可厚非的。所以,让我对您完全改观的原因,并不是您这“支持电子投票的立场”,而主要的原因是您对民主的肤浅认知、强词夺理、进而毫无愧意地合理化剥夺学生自主的崇高理念,套用我学姐一句非常贴切的形容词,您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民主的罪人”。

是的,您今天的文告高调地告诉大家,您亲自到马大相关单位深入了解整个电子投票的系统操作流程,根据您的认知,您还反驳说电子投票绝对可靠。套用您的说法,是因为它拥有“电脑鉴识系统,能够确保数据没有被篡改”、“整个电脑系统在投票之后,就会进入隔离检疫状态,只有马大校长才有启动系统的密码”。之后您就下了一个结论说校方是“无须去操纵学生,也没有理由这么做”的(都是从您的文告原文摘录,没有做任何修改)。

我从头到尾至少看了五遍您这短短500字的文告。不得不说,您确实是一位诡辩、隐藏事实的能手。您提出了许多电子投票的保安功能(如上一段所摘录),但您的结论却是“校方无须去操纵学生,也没有理由这么做”。奇怪,您的这一结论,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您是知道校方能够操纵选举成绩的(跟你之前提出的保安功能不相符,您提出的那些保安功能都是废话吗?),不过,差别在于您相信校方“无须”也“没有理由”这样去做,这是您的看法。说真的,我不知道您如何能够如此斩钉截铁的说出这一校方必定大公无私的结论,因为我在您的文告完全看不到您为何会得到这个结论的原因!但若是您本身的问题,这也许就一点也不重要,您可以比阿娇还单纯,那是您自己的事情。然而你下此定论时,却没有举出实例佐证,却还要空口说白话,信口雌黄的误导人们对电子投票的认知,这一点就真是罪大恶极了!

校方有没有偏袒,熟悉校园选举的人都会知道。只要有稍微研究历届校园选举,就绝对可以很轻松的认知到在每一届的选举,校方都是直接毫不隐藏的干预校园选举的进行。随便举些例子就有公开在宿舍集会内要求投选某一方的候选人,更甚的有金援某一方的候选人到五星级酒店或外国进行所谓的“培训”,而今年的马大也传出了所有宿舍各获得校方提供的六千令吉的竞选资金的指控,从这些事实来看,我真的想破头也看不出、得不到您那“校方是公正无私的”单纯结论。或许,在您的思想中,这个世界是没有坏人、世界是绝对公平公正的吧!

刘博士,再给您举个几年前博大(UPM)刚推行电子投票时的例子。2006年,当时一名亲学生阵线的代表,在成绩出炉之后,仅仅取得一张选票。刘博士,以您的聪明才智,看出哪里不对劲了吗?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嘛!任何一位校园选举的候选人基本上是根本不可能只获得一张选票的!想想看,除了必定投给自己的本身这一票外,还有提名人复议人,另外,更还有一大班一起帮忙竞选的助选团(wakil calon)。考量这些因素之后,一位候选人又怎可能会出现仅得一票的成绩呢?

而当时的博大校方显然的也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愚蠢无比的错误(做手脚都还做不干净),进而在事情揭发了之后,赶紧宣称是选举系统出错,并把那位受影响候选人的选票改成81票.....如何改?怎样改?根据什么来改?这些问题都没有人能够回答,难道又是要如您所说“相信”校方吗?从1票变成81票,可是个多么大的转变啊!不管真是系统出错还是有人对电子投票系统懂了手脚,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且还不能够确实的追踪交待错误所在,知道了这一事件,您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支持进行电子投票吗?

所以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您,您可以问问国立校园内的任何一位学生(在身份保密的情况下),我可以肯定绝对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校方是公正的处理校园选举的!就如在大马,谁又会相信我国的选举委员会是公正不偏私的呢?噢,对不起,单纯的您或许真是这样看我们的选举委员会的!

另外,电子投票的种种弊端,比如投票人身份不被保密、选票可能遭到篡改、无法进行实质的监票等等,这些多不胜数的弊端相比您都是知道的(您之前的文告也有提到这些弊端,不过如前文所说,您是绝对相信校方吧了),这些弊端在此我就不赘述了(已经太多太多人讨论过了)。不过,最后我还是需要告诉您,即便这个世界真的有如您所想象般天真纯洁善良,大学校方是绝对公正举办校园选举,不须也不会对选举进行任何干预或舞弊,电子投票还是不能够实行的!

为什么不?告诉你一个简单的民主理念(in case您又不知道),在民主体制下,选举除了必须公平公正之外,看起来也同样必须公平公正*,进而摒除一切可以质疑其公正性的问题!否则,若是一场选举有被质疑的可能,那选举所产生的结果就绝对不会获得选民的真心支持,因此,现代民主的最崇高精神--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没有可能可以达到了!结果,办了选举等于没办,这样子的选举,又有何意义呢?

写到这里,已经写得够多够长了。搁笔之前,真心希望您能够改变您的看法,能够确实地认知到电子投票的无可实行性,也请您不要再助纣为虐,典当民主了。

祝安康。

洪伟翔启
马大法律系四年级生

*备注:我之前有写一篇民主看起来也必须公正的文章,可按此阅读。

洪伟翔
第22届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组长
第七届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宣组主任

One Responses to "给刘华才的公开信:勿做典当民主的罪人"

  1. Unknown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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