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1, 2009

校阵只尊重苏丹,却忘记捍卫霹雳州人民

马大亲校方阵线(校阵)昨天(2009年2月10日)在马大东姑礼堂集会以示捍卫苏丹的尊严,但是提出的诉求却忘记捍卫霹雳州人民的权利,马大亲学生阵线(学阵)对此感到非常遗憾。

马大学阵针对霹雳州政局与校阵有着不同的立场.
马大学阵的立场如下:

1.认同苏丹的尊严应该受到维护,
但是更换政府的程序必须符合民主精神。
2.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
解决霹雳州政治僵局的最佳解决方法是苏丹御准解散州议会,让人民重新在选举中委托新的政府。
3.捍卫每一个出席集会人士的权利,
并促请当局不要镇压任何集会的人民,因为集会自由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马大学阵也澄清,
昨天出现在集会现场的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主席利祖安并没有拥有与校阵同样的立场,因此促请校阵勿在自己的网站声称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支持校阵的诉求。

马大学阵也对署理副校长阿扎里出现在现场并带领学生高喊口号的举
动感到诧异,因为阿扎里向来都非常反对学生出席任何的集会。无论如何,学阵对此感到欣慰,因为阿扎里此次的行动已经证明了他本身也是认同集会自由的权利,因此学阵相信阿扎里将会为两名在瓜拉江沙皇宫前集会,而面临被控的马大学生做最强力的后盾。
Feb 10, 2009

在苏丹阿兹兰莎启蒙之下

在霹雳州陷入宪政危机之际,该州苏丹阿兹兰莎担任名誉校长的马来亚大学,才在两个星期多前为校园民主立下了一个典范。

举行公投决定马大政权属谁

由于刚过去的校园选举发生亲学生阵线和亲校方阵线议席皆未过半的情况,由两名独立人士赢得议席的马大法律系院首度举行公投,让该系学生来自行决定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执政权花落谁家。

在这场表决当中,学阵最终以236张多数票或88.3%的支持率击败校阵,两名独立人士林美姗和诺阿兹琳在民意基础下支持学阵组阁。

尽管这两名独立学生代表在较后组阁的投票发生倒戈的争议,导致学阵丧失其中一个重要职位,但是这无损她们两人为“还政于民”而立下的典范。

既由民所选,须先咨询民意

林美姗和诺阿兹琳在通过代表发出的文告中,就解释了她们举办这场历史性公投的目的。

“既然独立人士是在刚过去的校园选举获得法律学院选民的委托,那么她们认为应该咨询选民的意见,才能决定其立场。”

在国立大学内部的政治角力中,这项言论可算是一股清新的声音,因为不管是学阵还是校阵学生代表,抑或大学管理层,他们在事关学生利益的重大决定上,都甚少直接咨询民意,更遑论举行公投。

防止遭某方以利益拉拢跳槽

不过,这场公投背后其实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考量。据两名独立人士的友人透露,他们之所以举行公投,最主要是因为要防止独立人士遭到某方以金钱或职位拉拢跳槽的情况。

在学阵或校阵都无法获得过半议席,学生代表理事会执政权悬而未决的情况下,校园内自然也免不了发生这类跳槽的争议。

在民意的捆绑之下,学生代表就必须根据公投结果投票,从而避免某些人士试图用利益来影响学生代表倒向其中一方。

法律系院继承维护宪政精神

马大法律系院能够出现这样一个校园民主的典范,其实并不令人感到讶异,因为该系院继承了苏丹阿兹兰莎,在1984年登基前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和法官时,所展现的尊崇法治和维护宪政精神。

法律系院所处的建筑物正是以殿下的名字来命名,而他们每年也会举办“苏丹阿兹兰莎法律大讲堂”,邀请来自外国的著名学者和律师来剖析法律问题,希望以殿下的精神来灌溉我国法律界。

此外,所有学生都必须修读联邦宪法,以了解我国的民主宪政体制和人民的基本权力,而其中一本所使用的重要参考书,正是苏丹阿兹兰莎最近在霹州宪法危机频频被援引的著作《君主立宪、法治和良好施政》(Constituitional Monarchy, Rule of Law and Good Governance)。

大专生已实践,霹雳又如何?

殿下在这本著作中写道,除了吉兰丹在1977年曾有一次例外,州苏丹或国家元首不曾拒绝解散议会。

“在正常的情况下,国家元首通常都不会拒绝解散国会的要求,其角色纯粹是一个象征。”

在马大校园内,法律系学生已经实践他们从苏丹阿兹兰莎身上体会的宪政精神,交由他们的“人民”来作出最终的裁决,那么校园外的霹雳州又是如何呢?
Feb 3, 2009

马大独立人士临阵倒戈!学阵痛失总财政一职!

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告(2009年2月3日)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昨晚发生独立人士倒戈事件,导致执政的亲学生阵线(学阵)失去总财政这一重要职位,并在署理主席一职惊险过关!

马大新青年协会对昨日晚上(2009年2月3日)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2008/2009年的内阁改选结果感到非常震惊!事缘之前通过公投决定支持学阵组阁的法律系两位学生独立人士在投选总财政一职时,把决定性的2票投给校阵学生代表,导致掌管学生代表理事会财务的总财政一职落入亲校方阵线(校阵 )手中。

由于在1月19日出炉的马大校园选举成绩显示学阵(19席)和校阵(20席)都无法以过半议席执政,因此两位来自马大法律系的独立人士扮演着造王者的角色,他们决定在法律系院举行公投,让法律系学生来决定他们应该支持哪个阵线组阁 。121日举行的公投成绩显示,法律系学生以272票对36的成绩支持两位独立人士与学阵组织内阁,此公投也备受各界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校园民主的一大进步。

但是两位法律系的学生代表却似乎在昨晚有违法律系学生公投的意愿,在学生代表理事会4个最高职的改选时投选校阵学生出任高职,新青年协会对此深感遗憾。

二法律系独立人士需向学生解释

马大新青年协会认为,当两位独立学生代表声称本身是依照法律系学生意愿同亲学生阵线组成联合内阁的时候,却又支持校阵代表出任高职,如此矛盾与反复的做法如何让广大的马大生及自己系院的学生信服呢?因此新青年协会希望两位学生代表能够给学生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基于什么理由,为何要突然间变卦,支持校阵出任内阁高职?

在法律系公投大会时,两位学生代表同时也承诺选民,他们不会个别支持两个不同派系而是会共同负责,但是昨晚在署理主席一职改选时,两名法律系的学生代表却出现其中一个投选校阵,另一个投选学阵的情况出现,导致署理主席一职需要进行三轮的票选才决定归属予学阵。

除了总财政与署理主席一职,两位独立人士更在票选总秘书一职时,双双竟然提议和附议来自校阵的学生代表出任,令学阵愕然!虽然最后她们还是把票投给学阵的总秘书候选人并让学阵当选,但反反复复的立场确实让学阵吓出一身冷汗。

对此,马大新青年协会呼吁两位独立学生代表能够阐明本身各自的立场,到底是跟随本身系院公投的决定即支持学阵组阁抑或是根据个人喜好来投选。如果是根据个人喜好来投选,那为何他们需要劳师动众在法律系进行公投以决定哪一个阵线组阁呢

大学学生代表理事会只有4个高职是受到官方承认,分别为主席,署理主席,总秘书与总财政。因此,法律系两位学生代表的做法已经导致本来是学阵主导的内阁成为由学阵和校阵变相联合组成的内阁(Coalition Cabinet)

无论如何,基于民主的原则,马大新青年协会尊重两位独立学生代表投票的权利,但是基于两位的决策有违当初法律系学生公投的意愿,马大新青年协会认为两位法律系的独立人士有必要给马大学生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1月21日在法律系院的历史性公投将失去了其神圣的意义。

此为昨晚经过激烈投票过后出炉的马大2008/2009学生代表理事会内阁高职名单:

主席:Mohd Ridzuan Bin Mohammad 里祖安(学阵)
署理主席:Chong Yah Huei 张雅慧(学阵)
总秘书:
Shah Rizul Ayuni Binti Zulkiply 阿育妮(学阵)
总财政:
Benjamin Ong Jia Ming
黄家明-译名 (校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