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0, 2009

在苏丹阿兹兰莎启蒙之下

在霹雳州陷入宪政危机之际,该州苏丹阿兹兰莎担任名誉校长的马来亚大学,才在两个星期多前为校园民主立下了一个典范。

举行公投决定马大政权属谁

由于刚过去的校园选举发生亲学生阵线和亲校方阵线议席皆未过半的情况,由两名独立人士赢得议席的马大法律系院首度举行公投,让该系学生来自行决定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执政权花落谁家。

在这场表决当中,学阵最终以236张多数票或88.3%的支持率击败校阵,两名独立人士林美姗和诺阿兹琳在民意基础下支持学阵组阁。

尽管这两名独立学生代表在较后组阁的投票发生倒戈的争议,导致学阵丧失其中一个重要职位,但是这无损她们两人为“还政于民”而立下的典范。

既由民所选,须先咨询民意

林美姗和诺阿兹琳在通过代表发出的文告中,就解释了她们举办这场历史性公投的目的。

“既然独立人士是在刚过去的校园选举获得法律学院选民的委托,那么她们认为应该咨询选民的意见,才能决定其立场。”

在国立大学内部的政治角力中,这项言论可算是一股清新的声音,因为不管是学阵还是校阵学生代表,抑或大学管理层,他们在事关学生利益的重大决定上,都甚少直接咨询民意,更遑论举行公投。

防止遭某方以利益拉拢跳槽

不过,这场公投背后其实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考量。据两名独立人士的友人透露,他们之所以举行公投,最主要是因为要防止独立人士遭到某方以金钱或职位拉拢跳槽的情况。

在学阵或校阵都无法获得过半议席,学生代表理事会执政权悬而未决的情况下,校园内自然也免不了发生这类跳槽的争议。

在民意的捆绑之下,学生代表就必须根据公投结果投票,从而避免某些人士试图用利益来影响学生代表倒向其中一方。

法律系院继承维护宪政精神

马大法律系院能够出现这样一个校园民主的典范,其实并不令人感到讶异,因为该系院继承了苏丹阿兹兰莎,在1984年登基前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和法官时,所展现的尊崇法治和维护宪政精神。

法律系院所处的建筑物正是以殿下的名字来命名,而他们每年也会举办“苏丹阿兹兰莎法律大讲堂”,邀请来自外国的著名学者和律师来剖析法律问题,希望以殿下的精神来灌溉我国法律界。

此外,所有学生都必须修读联邦宪法,以了解我国的民主宪政体制和人民的基本权力,而其中一本所使用的重要参考书,正是苏丹阿兹兰莎最近在霹州宪法危机频频被援引的著作《君主立宪、法治和良好施政》(Constituitional Monarchy, Rule of Law and Good Governance)。

大专生已实践,霹雳又如何?

殿下在这本著作中写道,除了吉兰丹在1977年曾有一次例外,州苏丹或国家元首不曾拒绝解散议会。

“在正常的情况下,国家元首通常都不会拒绝解散国会的要求,其角色纯粹是一个象征。”

在马大校园内,法律系学生已经实践他们从苏丹阿兹兰莎身上体会的宪政精神,交由他们的“人民”来作出最终的裁决,那么校园外的霹雳州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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