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7, 2007

我的黄色随笔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组稿/周小芳撰述】过去两年的大学生涯,我参与了无数次的集会,可惜这次的万人大集会,由于工作的关系,身为社会新鲜人的我,却与这历史性的一刻擦肩而过了。

当知道我本来要出席集会时,有者还苦口婆心的劝我说:“明知道这次他们会拿来做东西,何必要做无谓的牺牲呢?”,他接着说:“这不是原则问题,你听听我这个老人家的话吧!”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阵政府的阻恐是如何的有效。这次黄潮来袭之前,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一句“我最忌讳被挑战”让所有人都感受到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氛围,白色恐怖弥漫在四周,没有人知道当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大部份集会都是和平的,但是“示威”这两个字,在普罗大众的心目中,都还是和“乱”挂上钩。很多人都认为,示威者情绪高昂,会有破坏公物和伤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说这种话的人,自己是否从来都没有出席过任何一场集会,只是靠着自己的刻板印象来判断?

对待集会的双重标准

这类的刻板印象又是怎样来的呢?我们可以想像,当从来没有出席过集会的公众只会看到“警察使用最低暴力”、“示威者破坏公物”和“隆市大塞车”等合乎权势者利益及经过筛选的新闻出现在主流报章,身处这些片面的报道中,公众如何被引导为这些集会作负面判断。

一个好例子。去年,沙登众教会主办反毒大游行当天有一些当地大人物出席游行活动,并且出动志愿警卫团维持秩序。整场游行很顺利地举行,现场的气氛就像是一场嘉年华会。同样是游行集会,这次公众对集会将动乱的刻板印象并没有出现,为什么?因为,这种反毒大游行并没有直接触及到当权者的神经线及挑战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也懒得利用媒体将它污名化

在我参与过的集会当中,人民手中并没有带着巴冷刀,只是带着传单海报以及一颗希望马来西亚有更美好的将来的心出席集会。例如,为了声援在人权日前夕被逮捕者,公众日前在独立广场举行了一场烛光晚会,向政府展开了无声的抗议。人民都非常自律安静,现场气氛非常的平静。即使是黄潮当天,回教党也出动了大量的纠察人员来维持秩序,并保持现场的清洁,这种高度自律的表现如何能够和暴民画上等号?

当巫统青年团署理团长凯里(右图)率众示威,要求美国迫使以色列停止进攻黎巴嫩时,警方并没有采取激烈的行动阻止他;当国人为了声援缅甸人民而举行集会时,警方也没有出动水泡车驱散人群。然而近期的黄潮和兴都权利行动力量,以及刚刚才过、标榜主张集会自由的律师游行,我们却看到警方采取镇压的行动。

击中政府要害

平时很难才请得动的警察,在这个时刻,却动员大量镇暴队伍镇压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我们不明白,为何轮到咱们自家事的时候,警方却大费周章百般阻扰呢?为什么警方会不同的议题采取不一致的手段呢?如果警方尊重人民的集会自由,让人民完成他们的请愿,又何来动乱呢?我们更想问,在这几起示威集会中,到底动乱的是谁?暴力的又是谁呢?

这一次的黄潮,是继“烈火莫熄”以后的第一场大规模集会,而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的四项短期诉求――使用不脱色墨水、重新整理选民册、废除国内邮寄选票和公平的媒体报道――都击中了国阵政府的要害。

幽灵选民和选区划分不公等选举现象,一直都是我国面对的问题;在多次向选举委员会反映都不获解决后,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才会逼不得已选择走上街头,难道人民要求一个干净与公平的选举都有错吗?

在同一个政权统治了50年的国家,为了让官老爷听见人民的声音,人民都纷纷走上街头,包括兴都权利行动力量的大集会和律师们的“公正行”,就是为了要看见这个国家的改变。

如果示威是坏事,如果任由集权的政府继续鱼肉,是人民的选择,如果认为自己是三等公民,没有办法改变结局,各位可以选择继续相信示威不是我们的文化;但是如果你们认为“enough is enough!”,贪污、滥权和种族主义不应该是我们的文化,欢迎你们穿上黄衣,加入游行的队伍。

周小芳是博特拉大学毕业生、目前是媒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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