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有“废除内安法与大专法”宣言,新青年候选人“开天窗”以示不满
马大新青年协会文告(2009年1月15日)
马大新青年协会今日严厉谴责马大选举委员会打压学生的言论自由,竟然阻止新青年6名华裔候选人在官方竞选宣言中,置放“争取废除内安法令和大专法令”这两个诉求。新青年候选人认为组织的立场不能退让,否则竞选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决定在竞选宣言“开天窗”,不置放任何诉求,以抗议校方不合理的打压行动。
新青年质问马大选举委员会,为什么一个校园选举 ,大学生连提出自己对国家恶法的意见都不能?马大选委会的法律顾问给予的理由非常牵强,他说废除内安法令及大专法令是国会的权限,不是学生应该关心的。
马大新青年认为竞选宣言的诉求是否被接受,并不是由校方决定,而是由学生自己判断,校方帮助学生决定学生可以接受的宣言,如此打压言论自由的行动让整个校园选举失去了意义,倒不如校方自己委任学生代表来得更干脆。
内安法令乃未经审讯就扣留的法令,大专法令则是剥夺大学生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的法令,两个法令都是恶法,新青年认为提出此宣言将能更进一步让大学生认识到此法令的不合理之处。因此若校方坚持阻止新青年候选人置放这两个诉求,他们将会在竞选宣言“开天窗”以表不满。
因此新青年呼吁全体马大生在1月19日的投票日全力支持亲学生阵线候选人,掀起马大政治海啸,以选票来抗议内安法令和大专法令的存在,以及向校方打压言论自由,亵渎校园选举的举动表达不满。
马大新青年协会候选人集体联署
张雅慧(校园级候选人)
卢裕杰(校园级候选人)
叶贞均(校园级候选人)
许润宇(工程学院候选人)
黄蔚屏(经济学院候选人)
李京捷(工商管理学院候选人)
就连人民提出对恶法的看法也会被警方恐吓。。。更何况是学生?
http://sanjiun.wordpress.com/2009/01/15/an-appeal-to-the-police-to-do-the-right-thing/